一、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广西户籍的夫妻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居住满六个月)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二、准备材料:
(一)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2份。
(二)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于流入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的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三、办理程序
(一)到学校计生办领取或在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内自行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二)备齐材料至学校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
(三) 备齐材料经西乡塘社区审核。
(四)备齐材料到西乡塘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也可网上办证,网址: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180.140.190.211/bzpt)
注意:自
2016年
1月
1日
零时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附件:独生子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学校计生办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