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户口在我校或在本校区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及家属。
二、办理时间:
一孩生育登记时间:从领取结婚证至一孩出生前;
二孩生育登记时间:从一孩出生后至二孩出生前。
如有调整以上级计生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三、准备材料:
(一)生育一孩的夫妻,需准备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填写《生育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
3.属再婚夫妻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再婚前原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只生育一个子女死亡再生育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安、医院、民政、法院、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均认可)。
5.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张。
(二)生育二孩的夫妻,需准备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填写《生育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第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多次婚姻史的,需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第一个子女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的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 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提交原件。
8.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四、办理程序:
1. 《生育登记表》可到学校计生办领取,也可在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内自行下载。
2.备齐材料到学校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
3.备齐材料到西乡塘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原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登记相关变更信息。
五、注意事项:
《生育登记表》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婚姻、生育或收养子女等信息。《生育登记表》中的承诺栏内,需夫妻双方本人签名,并在自己名字上用右手大拇指盖指印,否则无效。
因登记对象的虚假信息造成不符合政策多生育子女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附件:生育登记表
学校计生办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