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办理程序
1. 到现居住单位或村(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
2. 按审批表内容到户口所在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并盖章;
3. 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婚育证明。
(二)所需材料:
1. 申请领取审批表(一式两份);
2. 户口簿或身份证;
3. 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4. 已婚育龄人员需提供节育证明。
上一条:办理户口迁移 下一条:办理自愿不再生育二孩审批的手续
【关闭】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 Copyright 2014 广西民族大学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