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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生家庭可参加关爱保险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 10:52  点击:[]

全校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拓展新险种,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提升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能力”的要求,自治区、南宁市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面向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旨在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

关爱保险险种及参保条件:

一、关爱幸福家庭保险与关爱保险(至尊版)

投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出生三个月至六十四周岁身体健康者(已参加爱心保险的家庭也可以参加)。

二、关爱女性健康保险

参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十八周岁至六十四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

详见《关于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缴费投保的通知》(附件1)及《南宁市计生家庭关爱保险》宣传折页(附件2)。

为方便我校计划生育家庭投保缴费,我校所属的西乡塘社区于2019年3月29日(本周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在我校五坡文化广场设立临时办理点,欢迎前去咨询。

办理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附:1.关于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缴费投保的通知

2.《南宁市计生家庭关爱保险》宣传折页

 

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观萍 32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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